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:2024-09-26
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,学习勤奋、努力进取,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读本科生,根据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〈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科教〔2021〕310号)等文件的有关规定,将BAT365官网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
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,申请的学生必须为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本科生,且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(上一学年在库,且通过2024春季核查,目前仍在库,含发展型),列入BAT365唯一官网经济困难生数据库中。BAT365官网推荐名额为7个。
同一学年内,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(只能获得其一)。
具体申请条件为: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;
5.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优先;
6.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,上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,且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应在前60%。
7.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:
(1)参评年度内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(指所有修读的课程);
(2)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且尚未解除;
(3)参评年度受到校级或院级各类纪律处分;
(4)参评年度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;
(5)无特殊情况,一学期修读课程少于15学分者(本条仅适用于本科生前三学年);
(6)延期毕业,参评年度休学(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、依法服兵役或校际交流者除外)或保留学籍的学生;
(7)无故不参加奖学金颁奖仪式或有违背奖学金协议内容的行为。
二、材料要求
本人提出申请,按要求提交附件1《2023-2024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》,附件2《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,请严格按照填写模板范例和要求(附件3)填写。
电子材料:附件1《2023-2024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》,附件2《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,材料命名:文件名称+姓名+学号,邮件主题: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+姓名+学号。
电子材料请提交至以下邮箱:
本科四年级:苗老师,miaodongxiao666@sjtu.edu.cn
本科三年级:龚老师,sjtu_gongtao502@163.com
本科二年级:解老师,xwr0102@sjtu.edu.cn
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7日晚22:00。